近日,中央农办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推进农村“厕所革命”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0年,东部地区、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、有条件的地区,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,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,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;中西部有较好基础、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,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%左右,达到卫生厕所基本规范,贮粪池不渗不漏、及时清掏;地处偏远、经济欠发达等地区,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,实现如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规划先行、统筹推进。协调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,与乡村产业振兴、农民危房改造、村容村貌提升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。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。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,宜水则水、宜旱则旱、宜分户则分户、宜集中则集中,不搞一刀切,不搞层层加码,杜绝“形象工程”。
《意见》明确,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现状大摸底,以县域为单位摸清农村户用厕所、公共厕所、旅游厕所的数量、布点、模式等信息。结合乡村振兴、脱贫攻坚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规划,按照村庄类型,突出乡村优势特色,体现农村风土人情,因地制宜逐乡(或逐村)论证编制农村“厕所革命”专项实施方案,明确年度任务、资金安排、保障措施等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要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、文化活动中心、中小学、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,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,科学选址,明确建设要求。可按相关厕所标准设计,因地制宜建设城乡结合部、公路沿线乡村和旅游公厕,进一步提升卫生水平。
《意见》进一步指出,将树立一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示范县、示范村,分阶段、分批次滚动推进。组织开展A级乡村旅游厕所、最美农村公共厕所、文明卫生清洁户等多种形式的推选活动,调动各方积极性。鼓励各地利用信息技术,对改厕户信息、施工过程、产品质量、检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,对公共厕所、旅游厕所实行定位和信息发布。
在资金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加大对中西部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,优先支持乡村旅游地区的旅游厕所和农家乐户厕建设改造。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,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、金融资本参与投入,推动建立市场化管护长效机制。